關于調整房建市政工程企業信用分值計算規則的通知(東建市〔2018〕52號)
各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目前信用分值計算規則,施工和監理企業的專業分值類型包括房建工程類、市政工程類和水利工程類,企業信用總分為基礎分值(100分)、所有專業分值和綜合類分值之和,我局按監管職責對房建工程類、市政工程類和綜合類分值進行加扣分,市水務局按監管職責對市政工程類、水利工程類和綜合類分值進行加扣分,存在市政工程類分值、綜合類分值共用和信用總分無法按監管職能區分的情況。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施工和監理企業信用分值的管理,我局決定對企業信用分值計算規則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我局將停止所有非住建部門監管項目的加扣分(包括中標業務加分、承接業務加分、業績加分、良好和不良好行為記分),但仍按目前企業信用分值的計算規則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推送數據。
二、從2018年6月1日起,我局不再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推送企業的水利工程類分值數據,且按我局監管職能內的項目獨立計算企業信用分值(詳見附件),此前市水務局按監管職能對市政工程類和綜合類分值的加扣分仍予以認可。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3月30日